飘的,曾加喻挣脱开他的手,他又牵在手掌里。说实话曾加喻的手不够柔嫩,右手有一点茧子,但绝对不难看。江炽压根不管什么是不是手若柔荑,只要想到是和曾加喻肌肤相触,他已经如同踩在云端。不知道谁带头喊起来:“在一起!在一起!”往常熟悉的同学在酒精灯光的诱惑下,一个个如同磕了药似的,又像在追星,进入了迷瞪状态。而曾加喻在高处俯视。江炽嘿嘿笑,瞧着就像冤大头。他终于松开手,从楼梯三步并作两步,跳下去抢了架子鼓手的位置,动次打次泵擦擦。大声吼道:“曾加喻,我喜欢你!”那一晚,那一瞬。不管曾加喻以前多么坚强、早熟、聪明、骄傲,此刻,心也仿佛被击中了。她和齐小林的陪伴,更像是双双被命运拖进暗夜,难见阳光。她已经不打算走出来,心底一隅藏着对快乐的希冀。对于终年痛苦的人,只要一点点快乐,她就很满足。而这一点快乐,竟然来自此刻率直的江炽。曾加喻刚刚摸到了他手上的伤疤,那个伤疤这辈子不会消失了,拜自己所赐。到底是为什么喜欢她呢?因为她好看,还是因为她聪明?男人到底看上女人的什么?或者说,爱情到底是怎样一种存在?就在那一瞬间,曾加喻想了很多。从表面看去,她对江炽的告白毫无反应。叫嚷“在一起”的声音、鼓掌声,逐渐稀稀落落。一时间,现场落入尴尬的安静。江炽摸了摸鼻子,率先打圆场:“嗯,对!张龙马喜欢王沁怡!曹旭喜欢李果果!”被点名的男生都日了狗了,吆喝一群人把江炽扯下来就要带他去进行男生之间旷日持久的阿鲁巴活动。时钟距离零点有半小时,宴席尚未散场。江炽叨叨着要送曾加喻回家。下出租车后有一小段距离。江炽不掩饰自己的无赖了:“曾加喻,我就不瞒着你了,我还是初吻,初吻你懂吗?何况男人的头、女人的腰摸不得,我们必须对对方负责,不然会遭天谴。”还遭天谴……曾加喻莞尔,不搭理他,继续往前走。路灯灯光暖黄,给地面洒下斑驳的光。“诶你别走啊!曾加喻,做我女朋友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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