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可亲的姐姐角色就好。
灯光熄灭,蜡烛亮起。
生日快乐歌响起来的时候,谭滢和王小宝并排站在一起,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愿。
要许什么愿望呢。
谭滢睁开眼睛,看着王小宝烛光下的侧脸。
饱满的、天真的面容。
一张从来没有被欺负过的脸。
王小宝,你知不知道你的父亲对我做了什么?你除了最开始的那一句“我会保护你”之外,还有过什么实质性的举动吗?
在生日旋律和烛火之下,谭滢心中的恶意像是藤蔓一样滋长,最终许下了一个阴暗的、散发泥腥气的沼泽一样的愿望。
叁年来,谭滢最后悔的便是妄图当一只抢占鹊巢的斑鸠。
她从小到大都以为自己是个聪明人,她想靠着自己那一点点自以为是的聪明,通过王总和王小宝这条路,进入到中产阶级的视野里。
她那时,确实是被自己微弱的胜利冲昏了头脑。
却殊不知,自己却成为那只主动走进蛛丝网里的猎物。
她成功了吗?她确实是成功了。
谭滢以资助生的身份进了叁木私立学校,成绩优异,家世可怜,性格温柔,又有着一张无辜而美貌的脸。
她在学校有了拥趸,不乏暗恋者与追求者。
耳濡目染之下,谭滢清楚地知道了家庭背景在这样一所学校里的重要性。
她见识了香车宝马,见识了堆金积玉,就愈加无法正视那个不堪一击的原生家庭。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人性是很难掌控的东西,但如果你用金银去诱惑她,用富贵去侵蚀她,那么很容易就能捕获一只听话的猎物。
最开始察觉到这一点的是十二岁那年。
因为父亲和奶奶突然问她,如果王总想收她当干女儿,她愿不愿意。
自然是不愿意的。
那个明明有钱,但是穿着打扮像个下岗职工,明明家里有保养得崭新的奔驰,却只肯开旧大众的古怪酒槽鼻男人。
还曾经想要买她来满足自己的恋童癖好。
如果谭滢有脑子,就不会选择当他的干女儿。
可是她已经别无选择了。
所以她装出惊喜的样子,立即就答应了。
父亲和奶奶又得到了一份投资,立即将原本的小饭店重新装修,请了两个更好的厨师,把苍蝇馆子开成了一家有特色的餐厅。
在王总带谭滢出席了很多次中产、甚至上流阶层的宴会以后,谭滢想明白了一件事情。
王总缺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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