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被搭讪的那个,比程唐跟他还熟,那是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开始的交情。为什么小莫会在这里?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经人提醒小白发现自己膝盖上有个好大的疤。然而这东西究竟是何时受的伤何时结了痂她一头雾水。要不是别人大惊小怪,或者她根本不会留意到这个伤曾经存在过。生活还真是迷幻啊。小白乙:这人得活的多迷糊?18chapter17...程唐先看到的白福宁。微微愣怔,这人不是爱争风的主,而且此时面上的表情很让人费解。极端的意外里,掺合着自己的东西被人侵犯的隐怒。回头看一眼身边这小子。难道是白福宁的马子?“老白?”才问了半句,那一个只是点点头,也不看他一眼,直接圈起某人肩膀。再看那刺猬一样的小子,挑起难得一见的漂亮眉毛转过身,一见老白的脸却立时摆顺了浑身逆毛。然后手突然指向他。“这烦人的家伙你认识?”程唐人僵住了。烦人的家伙……枉费他一贯引以为豪的勾人神功,难为他刚才误会这人的不理睬是第一次的矜持。白福宁好笑地瞥他一眼,手上用了点劲。“出来。”半拖着莫西林出了37度2。不晓得为什么,总觉得没法接受他在这里多待哪怕一会。一直拖到酒吧隔壁的小弄堂才松手。“干什么?”莫西林有些不解。“你来这里干什么?”白福宁两手插进裤兜。不好意思,即使是他这样精密富有逻辑的脑袋,目前为止也没找出合适的理由。在这里看到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像看到小莫这么让他吃惊。小莫,笔直笔直的小莫,较真单纯的小莫。为什么会在这里?“我,”莫西林低头,沉默一会,“来看看。”白福宁眯起眼睛。看他这表情,他不是随便误闯,他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看什么?”手在裤兜里捏成拳。莫西林抬起眼,黑白分明,坦率又困惑。“老白,你是怎么知道自己是同志的?”白福宁一直以为自己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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