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他自己的后代得到百分之八十,其余同家庭但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后代平分那百分之二十。并且严格规定,所有后代必须平等对待,不得遗弃,更不得杀害。离婚也公平得多,雌雄双方都可以提出,雌虫如果受到了不公平对待,还能向雄虫要求赔偿。基本上当时的婚姻法三观还是很正,不偏不倚的。为什么变成现在这样?还是因为雄虫太少。雌虫要争夺雄虫,自己本身要强,可在许多雌虫的条件大体都差不多的时候,雄虫会娶谁呢?部分雄虫会选择真爱,但更多的雄虫会选择那个嫁妆多的。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嫁妆就变成了雌虫的婚前与婚后的所有财产,都由雄虫支配了。那个时候,雄虫也早已经不是建国之初的雄虫了,他们已经初步被宠坏了。虽然不至于恶劣到现在这样的地步,可也是好逸恶劳。可国家要干涉的时候,却得到了民众这样的回应——亚雌和雌虫表示:“我自己的财产,我想送谁,是我的自由。”雄虫表示:“我没那么贪婪,我怎么可能只要财产,而不看虫的内心?但是我的伴侣们就是这么爱我,我能怎么办?”普通的雌虫和亚雌,尤其是天性比较木讷,直来直去的雌虫,想要获得一只雄虫的青睐是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