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看天,飞过一群大雁,捡起一块石子向上射去,随之乘轻功飞远,回来时手上抓着一只胖大雁】:“午饭。”曲青邪:“……好”曲青邪:等等啊!这剧本哪里不对吧?!接下来不应该是我把干粮让给他,然后他备受感动吗???☆、177、第一百七十六章第一张就是他的?啊没错,是按“学号”收的嘛。洛书晃晃脑袋,起了几分好奇。洛书的数学是很不错的,其实不只是数学,从前因为身体的原因洛书终日躺在床上无事可做,所以对各个领域的书都有涉猎。洛书不是什么数学天才,不过因为许多解题的方法“后人”已经研究出来,有了更多的解题方法,看许多题目便简单了许多。因此这张卷子上的大多数题目,洛书看一眼就能看出解题方法正确与否,也因此,洛书有些惊讶地发现,这个公子哥儿虽然字写得一般般,但明经是一把好手。说实话,若不是他心不在此又对他的大账房图谋不轨,洛书还真想把人留下来。洛书暗暗摇头,将看过的试卷往一旁传,洛晴看见是杨迩的试卷皱了皱眉,但本着极强的责任心,洛晴还是认认真真地批完了,罕见地露出了惊讶的神情,然后眉头又是皱起,将试卷递给了方思远二批,等方思远再次核对完之后,还要统一交给洛书做最后评定。洛书看第二张,王懿的。洛书对这位的印象不怎么好,王懿虽然一身白衣似痴情公子,实则最是风流多情。他与南宫寻还不一样,南宫寻万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所有与他相好的都是你情我愿,好聚好散,再见面依旧可以把酒言欢,简直是一朵奇葩。但是这个王懿,他看似多情实则无情,若是有谁对他动了真心,迟早要被伤透。不过洛书看卷子的时候倒是没有心存偏见,扫了一眼之后,发现王懿的字倒是极为好看,就是给人的感觉就像只开着屏的大孔雀。洛书看了一无所觉的方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