淤而成,平衍肥沃,微带碱性,得水灌溉则疏落如鸡粪,种植丰茂,不得水则坚成石田。
而这里的气候是雨泽稀少,降雨量大概只有和一百五十毫米左右。
这就导致了农田所恃渠水浇灌,水所不到,虽腴壤亦弃为废墟。
在这种情况下,应黄河水进行灌溉的渠道,就成了河套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但是,渠道的开发并不容易。
往往一渠之成。时或需至数十年,款或糜至十余万。父子相代,亲友共营,才能成事;而且开成之后,也要不断维护,已成之渠。又必每岁深刷其身,厚增其背,用于维护的资金也是数额巨大。
这就决定了开挖渠道不是一家一户之力,而是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从而凝聚力量,兴修水利工程。
但这一行为的前提是能够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力量,来进行社会动员,组织人力、物力来进行这些巨大的工程。
通常情况下,最适合的领导者就是满清的基层机构。但是在满清时期的河套地区,显然没有这样的历史条件。
清代对于这一地区的管理一直较为松散。
满清建国之初,那些内附的王公贵族,以其地赐乌拉特前中后三旗,鄂尔多斯左右翼旗。在清代初期,没有汉族移民的管理机构,仅仅是由当地的盟旗制度来管理。
因此,这个地区受到了不同王公贵族的王府管辖。而所有王府的所在地都不在河套境内,因此。河套境内的各种事务都往往被他们所忽略。
即使受到关注,也由于鞭长莫及,导致解决问题的效率大为降低。
况且,在这种管理机制下,最主要的民众也不具备受管理者的身份。
私垦的移民要是有内部的纠纷,就只能赴沿边各厅县伸理。听从民便,无所谓管隶。
这样,就使得甄金等人的行使管理成为必需,也实在是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商人对盈利机会,任何时候都是感觉特别灵敏。
在无利不起早的原则指引上。甄金等地商修建了引黄灌溉干渠,从而也把那些受到灌溉的土地、耕种土地的农民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地商过控制渠道,控制了水权,也就取得了河套农业的支配权。
目前,甄金他控制的土地范围东至乌梁素海畔,西至五原西,北至狼山麓、南沿黄河滨,共长约二百六十里,宽约一百四十里,方圆数百里。
然后,他们就用软硬兼施的两手,对所属的土地和农民进行管理。
他们首先建立了一些管理机构,这就是公中和牛犋,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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