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冒出的火焰照亮了一小片黑暗。他有着一双很秀气的手,手指纤长,指尖带青,食指关节上套着枚银色镶钻的铂金戒,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饰品。他先不紧不慢地点了一根剪好的雪茄,浅浅吸了口气,才伸手接过文件。没翻几页,捏着雪茄的手指不自觉用力,将这点火星在烟灰缸里按灭。“做的很好,继续查,其他的几个也需要。”那一点亮光,很快又被沉郁的墨色掩下。——刚和叶与欢分手的时候,李原其实没什么不舍,甚至有些摆脱了束缚的放纵感。他那会正处于一个男人自认为最有能力的年纪,爸爸还是魔都市长,金钱权势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周围根本没有人敢给他脸色看。走到哪都有跟班自发来拎包,烟都不需要自己点;到了夜晚才是真不得了,在那些灯红酒绿的场合,随便挑一扇门走进去,一开门就是排好队的姑娘,靓丽的面庞齐刷刷冲他喊少爷好,围上来的时候一个比一个热情,心里究竟想的什么先不提,起码神情让人舒心,甘愿为她们掏钱。酒局里这点事不过是逢场作戏,在他这个阶级里心照不宣,多正常啊?但是叶与欢就这么甩脸走人了!那天李原醒来,只看见她在冰箱上前随手留了一张写着“分手”的便利贴,和一下空了大半的衣柜,叶与欢就这么单方面地断绝了和他的联系。她走得干脆利落,李原却只觉得空虚。她离开的第一周,李原没日没夜地泡在迪厅里,身旁的姑娘像是韭菜一样一天换一茬,醉倒在歌舞场;她离开的第一个月,李原在商场里扫荡每一家她喜欢的名牌店,不知道是为了赌气还是别的将卡刷爆,貂皮大衣和真皮手袋等新鲜玩意堆满了整个客房;她离开的小半年以后,李原还是没有收到她的电话,连过年的问候都都没有。坐在曾经一起度过无数夜晚的大床上,看着床头她落下的黑金色钢笔,他终于慌了。最开始的时候,李原还能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这不过是因为叶与欢是他的第一个女人,性格又像呛口的辣椒一样那么活泼生动,习惯了她的存在,只是一时不适应;可过了这么久,他终于反应过来,这是他第一次有如此爱而不得的感受。失去的痛苦在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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