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希秒懂。这是对黄金单身汉有兴趣了。这个国度嘛,听听里所言的真理:三十出头事业有成、身家万贯的未婚男子,总是要娶老婆的——何况他长得相当不赖。路希打哈哈,随意应付几句,懒怠和她多聊。跟柏林的倾慕者说多了,一点意思也没有。路家大小姐,就是这么傲气。她也理解贝斯特更钟爱珍娜的原因:说起来,她俩都不十分圆滑,可是珍娜更真诚更热忱,不像自己,礼貌表面下实际是冰冷疏离的——即使率性直爽,也不会把内心剖给他人看。路希进屋,见到珍娜有些茫然的表情,便抿嘴笑笑,并不和她讨论什么。都没开始的事情呢。赫斯先生说过,目前仅一个讯息而已;哈勃大学的标准还没定,筛选甄选,都要等章程出来再说。路希对读大学颇感兴趣没错,可既然知道这个世界的本质,她就不会执着于此。值得她执着的,现在,好像只有活下去这一条吧。也许,还有那个家伙。尴尬总是要被打破的。珍娜先想了想,对路希说道:“你叔叔又来信了?”路希有点奇怪。“他上封信是两周前到的,这几天没有新的啊。”珍娜指着她桌上一个信封。“这个,是先前宿管老师拿来的。”路希又惊又喜,连忙走过去,拿起书桌上的信件。真的是柏林!信件很薄,特别薄。她匆匆打开,里面没有印花的信纸,仅有一张硬质贺卡,上面满是玫瑰:“亲爱的路希我刚到雾都,累得像条狗,拜托门房帮我寄信。休息一晚,明天来看你。你的,柏林”。柏林回来了,已经到了雾都!咦,等一等,看落款日期,是昨天。就是说,他随时可能会来!路希的思绪立刻就飘离了眼前一切。她兴致勃勃的打开衣柜,搜寻着最漂亮的裙子;一边试衣服,还一边哼着最爱的。珍娜有些不明所以,呆呆望着;直到路希走出门,才被甩了句:“柏林,已经回了。”她懒得管别人怎么想,她知道,如果他来,就一定先得到教务处登记——欢快的步伐,径直走向曾经来过一次的会客室,有心灵感应般,她远远瞧见了那个熟稔的、高大宽阔的背影,一旁还有金先生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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