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似的皮肤上有着新鲜的伤痕,还在不断地往外渗着血,灰色眼珠中央的瞳孔漆黑如针,周围有着一圈诡谲的红色血雾,在他深渊似的瞳孔四周不断游移,直直刺入苏锦之的心脏深处——这张他思念了数个白昼和夜晚的面孔,最终还是与他重新相遇了。熟悉得仿佛他们从未分开过。苏锦之感觉他的心脏像是被一只尖锐的利爪狠狠攫住,撕拉着细嫩的血rou肌理,在他四肢百骸间掀起巨大的痛苦。他想,他可能是真的喜欢上了宋明轩。从来没有一个人对他那样好过,所以他爱上他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可是他死了。苏锦之在心底告诫自己要懂得知足,起码他们携手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足够他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用一生去怀念他。他瞥了那个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奴隶一眼就挪开了视线,假装毫不在意地继续看着其他奴隶,将一个挑选商品的买家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然而他酸胀通红的眼眶却出卖了他。“今天的太阳真是该死的火辣!”苏锦之低声怒骂着,同时抹了一把眼泪。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都说站错了cp,你们不喜欢里维斯吗?话说我今天收到了小屁和三唱大佬,真的给我寄了屎和刀片,以及肚兜春宫图板砖黄瓜还有安全套状的糖…………【投降我投降.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