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来说是非常秘密的事,不能有第三个人知道,否则他会有很大的麻烦。本来他想找个男人负责,可他找来找去,不是私心太重,没品德,就是不够精明,不会经营夜总会。虽然梦瑶是女流,而且还非常年轻,但人品很好,有做夜总会的才能和天赋。经验虽是差了点,文化不高,可是学习肯用功,学东西很快,他可以先派人协助管理,等待梦瑶成熟后,由她负责全权负责管理。梦瑶与台湾老板签订了一份履行保证合同,合同上注明赵梦瑶名义上是夜总会唯一的老板,实际上台湾老板才是真正的控股大老板,梦瑶只是小股东,台湾老板占的是夜总会的暗股。梦瑶必须保守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并保证今后他情人们的生活费由梦瑶出面支付。梦瑶成为夜总会老板后,非常感激台湾老板恩赐给她的机会,非常努力的经营好这份事业。刚开始台湾老板还经常来检查帐务,后来证明梦瑶是个即能干又守信的人,不但把夜总会管理得很好,还定时将生活费汇给台湾老板的情人们。过了几年,台湾老板忽然病逝,来不及留下任何遗言,梦瑶实际上已是夜总会唯一的老板。凭着她的精明能干和吃苦的精神,将一个不是很大的夜总会发展成为省内知名的娱乐业企业,旗下拥有三个夜总会,但她依然遵守承诺,负责照顾台湾老板的情人们。很感激梦瑶对我如此的信任,竟将如此重大的秘密告诉我这个相识不久的男人。梦瑶通过看我的表情,善于察颜观色的她自然知道我在想什幺?她告诉我,其实这个秘密随着台湾老板的离逝变得不重要了,况且已经快过去二十年,她和台湾老板原配之间本来无任何往来,她和台湾老板之间的协议属于私人之间的秘密,根本不必怕她引来纠纷。他的情人们无名无份,即使知道了,在法律上也不会维护她们的利益。经过这二十年的交往,其实她和台湾老板的情人们已结下深厚的友谊,大家身世相同,她们都是不到十五岁就做了人家的情人。相同的遭遇和不幸让她们成为义结金兰好姐妹,梦瑶是她们的大姐,她们很尊重梦瑶,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她们除了感激梦瑶这二十年照顾之外,不会对梦瑶有任何的企图。其实梦瑶心里清楚,为什幺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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