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的兴衰,曾经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首都,这里同样生活着被称为“维也纳三杰”的贝多芬、海顿和莫扎特,孕育出施特劳斯,舒伯特这些惊艳于历史长河的天才。只要用心去感受,就没有人能抵抗这座城市的魅力,莱昂纳多当然也不例外。在他了解到的诗人兰波的资料中,兰波和魏尔伦分手之后还曾经来到维也纳,虽然不知道那个天才诗人在这里经历了什么,但是莱昂纳多还是试图从这些充满了文化气息的建筑和风景中找到他希望看到的影子,属于诗人兰波的影子。虽然那些身影大多数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但是读着兰波的诗句,行走在维也纳宁静的街头,莱昂纳多的确感受到了一种奇妙的召唤,仿佛听到诗人正在他耳边呢喃,这种与角色之间的共鸣显然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而且不可能在繁华喧闹的现代都市纽约或洛杉矶发生。莱昂纳多因此欣喜万分,他陶醉其中,又迫不及待想和瑞凡分享这一切,他加快了脚步向瑞凡“卖唱”的广场走去。没错,瑞凡?菲尼克斯此刻正抱着吉他在街头卖唱。就在前一天瑞凡无意看到有几个手风琴演乐手戴着面具在街头演奏,这勾起了他的兴致,于是这位好莱坞巨星第二天便抱着吉他也给自己找了个阳光明媚的角落。只不过当莱昂纳多回到广场时,却没有听到瑞凡的歌声,因为不知何时瑞凡已经放下吉他拿起了画笔,从一个街头演唱家变成了街头画家,而此刻在瑞凡的面前还坐着一个身材婀娜的女人,那女人面朝瑞凡所在的角落,如果不特意去瞧,根本看不全她的面容,但即便只是一个四分之一的侧颜,也美得令人险些忘记呼吸。莱昂纳多下意识放轻了脚步靠近,终于看到了那女人的正脸,却不禁愣住了,这美女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呢?啊!想起来了!前不久他刚刚被托比和丽芙拉着看的法国浪漫爱情片,好像就是她演的,电影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偶像:这姑娘我喜欢维也纳不愧是世界音乐之都,这里有逛不完的博物馆,有听不完的音乐会,365天精彩的音乐会和演出一年下来都不会重样,瑞凡虽然喜欢乡村摇滚,喜欢鲍勃?迪伦,喜欢枪与玫瑰,但是既然来到了维也纳,自然不能错过那些被视为世界瑰宝的古典音乐,至少要在著名的金色音乐大厅感受一场世界最高水准的音乐演出,在国家歌剧院看一场最令人难忘的歌剧表演,瑞凡甚至看到很多不远万里赶到宏伟壮观的金色音乐大厅只为音乐朝圣的音乐爱好者,他们还格外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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