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收你就不付吗?住在别人的房子耶!可要是付她房租你就没钱了,吃饭买书看演唱会都得靠她付帐,这样不太好吧?如果不付房租,在别人家里白吃白住又好像………」「好像甚么?」「没甚么啦。」「说啊!」「就像………就像被包养似的。你连一毛钱都不跟家里拿,应该不会想被人包养对不对?」我甩脱她的手,一瞬间怒火衝上脑门。芬达吓了一大跳,呆住了。「你在说甚么鬼东西,甚么包养?」「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不想你搬出去。」「住哪里是我家的事,你管不着!」扔下这句话我立刻调头走人,朝宿舍的反方向大步而行。芬达犹豫着要不要追上来,但最后还是放弃了。我怀着莫名其妙的怒气快步走着,心里一直在想芬达的话。她说的也未尝不是个道理。一个人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本来就不宽裕,如果搬去和姜珮住在一起开销可能更大,到时候说不定真的要花她的钱了。我康海伦怎能花马子的钱!这样也太不讲究了吧!可是真的好想好想和她住在一起,每天抱着她睡觉。要是我再多兼一分差也许能付她房租,出去玩的时候只要别太奢侈应该还撑得住。不过姜珮的生活花用似乎都很高级,我打工两个月还不够她买一双高跟鞋呢!思考这些实际问题实在教人心烦,谈恋爱为甚么一定要顾虑这些事呢?两个人互相喜欢其他甚么都无所谓不是吗?过了一个转角,路旁立着一座朴拙的石板,上面漆字写着某某里的地方纪事;石板背后是蜒长到远处的某公家机关的水泥围墙,挨着围墙的这条巷子也看不清尽头;半故障的路灯明灭不定,小虫忙碌地在路灯下飞舞。我放慢脚步点了根菸,暂时不去想烦人的事了,就暂时维持现状吧!反正现在这样也挺快活的,每天花点时间跟姜珮见面,聊天也好,一起看电视也好,偶尔打个刺激的水仗………忽然好想见她。乾脆今晚去找她吧!这时我才发觉自己在小巷里漫无目的地往前走,离宿舍愈来愈远了。如果要去民生东路走路是不成的,必须先回宿舍骑摩托车。我立刻转身返回。距离我大约十几公尺处有个男人,似乎被我忽然转身吓了一跳,但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继续走路。这下子变成两人迎面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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