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梅老家是山里的。一个叫桃花沟的偏远山村,一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以梅回家看望外婆,没信号没网络,才住几天,以梅快憋疯了。外婆说想吃野菌子。闲疯了的以梅,便自告奋勇背着竹篓进山了。老家这破地方,别的没有,就这些山货多。她一个人进了山里拾菌,不到两小时就捡了半篓子,她准备去另一座山头。她延着小路走了会儿。没走多远,看到一个人倒在小水沟边。以梅吓一跳。上去查看,发现这人还活着。四周散落着一些乱七八糟的户外用品,以梅判断,这人应该是个登山爱好者。这上头就是座很险很高的山,经常会有些城里人来探险攀登。隔三差五听说有人坠崖摔死。没想到竟叫她遇见了。又打量起来,这是个年轻男人,可能二十出头,长得嘛,那真是没得说,脸上糊着血水和泥土,脏污之中,也掩盖不了的俊美。还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这样的帅哥,见过她不会没印象的。以梅盯着他脸看了会儿,又打量男人的衣着,一身名牌。又看向他左腕上的表,一支价值百万的积家机械腕表……她死死盯着那只表。又四处看了看,伸过去将手表给撸了下来。没办法,最近她实在太缺钱了,他应该不会注意到少了只表吧?藏进裤兜后。她使了吃奶的劲,才将这男人搀扶起来。他沉重的身子,差点没把她给压趴下去,但想着这小子这么有钱,救了他,估计能捞不少好处,她瞬间又有了劲。以梅历尽艰辛,累个半死。天黑前,终于将年轻男人给弄回家,他睡在她床上,将他脏污不堪的衣服脱掉,又给他清洁全是血渍的脸颊。以梅又用酒给他伤口消毒。之后就听天由命了,这破地方,没信号不说,又偏远得很,送他去医院,她也没那能耐,走山路去镇子上要几小时呢。家里没多的床,以梅晚上睡觉时,爬上床,将他往里挪了些。又有些睡不着,在昏黄灯光下,盯着男人的脸出神,“哟,这小模样真好看。”真不是错觉,越看越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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