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屋1

字:
关灯 护眼
御宅书屋1 > 律师本色 > 第123节

第123节

律师本色 第123节

即便方轶想赚这笔钱,即便双方达成一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法收费,只要委托代理合同一上传金石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审批系统,这个案子立刻就会被顾老大叫停。方轶也会被处罚。所以方轶肯定不会这么干。

“那好吧,十万就十万。方律师,我们家老曾全靠你了。”元芳眼神中充满了期盼。

第279章 不服!

丁大山的故意伤害案终于开庭了。

中院第十一审判庭内,审判长已经敲响了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正在宣读起诉书。

丁大山坐在被告人席上,表情有些呆板,不知道在想什么。旁听席上寥寥数人,丁婉秋坐在其中。

“被告人丁大山,男,1954年4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

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害人周龙系被告人丁大山女婿,被告人丁大山因女儿女婿离婚一事与被害人周龙产生纠纷,被害人周龙翻墙进入丁大山家,随后其徒手与被告人丁大山在院内撕扯,被丁大山一刀刺中其胸部,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被害人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周龙系因主动脉、右心房被刺破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丁大山在案发后报警,于案发现场被民警抓捕,到案后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2.被告人丁大山的供述与辩解;

3.作案工具尖刀一把;

4.尸检报告。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丁大山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丁大山用尖刀刺伤被害人周龙,致其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7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内容有问题?点击>>>邮件反馈
热门推荐
发sao被干透的美人们【NPH 高H】 每天都在挨cao中醒来(futa) 赵旭李晴晴 女神的上门豪婿 豪婿韩三千 女神的上门豪婿(又名:女神的超级赘婿,主角: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