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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有效的同意需以存在有形表示为要件。
当然您可以把被害人许万年突然起身靠近陈青青手中的水果刀,看作是其对自身法益放弃的默示性同意,即自杀、自残行为。
但是,从证据的角度,上述论断难以明确,找不到相应的证据。因此,不能以被害人自杀、自残作为您女儿陈青青无罪的理由。
所以,我只能为您女儿提供罪轻辩护,无法提供无罪辩护。”方轶道。
陈大兴沉默了,他虽然听不太明白方轶刚才讲的那些理论性的东西,但是最后一句话他听明白了,因为证据的缘故,律师无法为女儿做无罪辩护。
“那我家青青会被判几年?”陈大兴抬起头问道。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方轶道。
“啊!那我家青青会不会被判死刑?”陈大兴眼神中闪过一阵惊慌。
第396章 自陷风险
“现在看来应该不会,因为如果是死刑案件应该会由中院来审理,而不是区法院。最大的可能是有期徒刑。
如果您能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法院大概率会减轻对陈青青的处罚。毕竟被害人也有过错。”方轶道。
“好,我明白了。我现在就去找许万年媳妇。”陈大兴点头道。
晚上下班时,方轶正在收拾桌上的案卷,团队谈案组一位姓周的律师找了过来。
“您好,方律师。我是谈案律师周志强,陈青青那个案子是我谈的,我想跟您请教下。”周律师戴着一副黑框眼睛,年纪大约五十来岁,态度很诚恳,不像是来找麻烦的。
“您好,您客气了,我正好没什么事,您说。”方轶见周围的同事走的差不多了,远处有几个律师在忙着手敲字,在工位谈案子应该妨碍不到别人办公,便拉过一把椅子,示意周律师坐下聊。
周律师坐下后说道:“今天陈青青的父亲来找我了,跟我说,您只能给他女儿提供罪轻辩护,不能提供无罪辩护,跟我当初说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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