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是非法的,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因此,被告人向东的经营行为属于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又构成非法经营罪。
我们认为,被告人向东的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法院依法裁判。完毕。”周检察员道。
“被告人向东,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我与向亚强签订网吧转让合同后经营网吧,属于正常经营,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也不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向东道。
他本身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就非常费解,后来在开庭前最后一次去看守所会见时,方轶告诉他要为他做无罪辩护,使他信心大增。所以他才会坚定的认为自己无罪。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向东。”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周检察员将事先准备好的询问题目拿了出来:“被告人向东,你是怎么知道向亚强的网吧要转让的?”
“向亚强是我二叔,之前他与别人谈网吧转让的事没谈妥,后来他找到我,问我要不要网吧。我觉得他的网吧挺好的,就答应了。”向东道。
“向亚强将网吧转让给你,价格定了多少钱?有没有支付?”周检察员问道。
“十万元,我们签完协议我就给他了,银行转账给的。”向东道。
“你们转让后,做变更手续没有?”周检察员问道。
“没有,向亚强跟我说先经营着,反正证照都没到期呢,等到期了一起变也来得及。我琢磨着我二叔向亚强不会坑我,而且做变更还要跑手续挺麻烦的,所以就没去做变更。”向东道。
“网吧转让后,是谁在经营?”周检察员问道。
“是我在经营。”向东道。
“审判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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