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他立刻怀疑帅气男遇到了“仙人跳”,于是在虎子拿到二万元离开后不久便报了警察,称帅气男被人绑架了,警察根据帅气男朋友提供的信息找到了酒店。
此时,史凌让二楞下楼去买吃的,二楞下楼,警察上楼,前后脚的事,史凌被警察当场抓获。
买吃的回来的二楞见史凌被押上警车立刻躲了起来,急忙打电话告诉了虎子,二人连夜逃往外省,在临走之前二楞用公用电话给史光勇说了案发经过,让史光勇想办法救史凌。
经鉴定,帅气男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甲级。公安机关很快便以敲诈勒索罪将案子移送去了检察院,此后检察院以史凌犯绑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史凌伙同他人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实际劫得他人现金人民币五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史凌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不当。
一审法院最后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史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之前史光勇请的律师是水泥厂的法律顾问,当时那位法律顾问在酒桌上拍着胸脯向史老板保证,他会请他们律所刑事委员会的主任李律师,与他一起合办史凌的案子。因为是顾问单位,所以律师费打折,收了十万元。
第549章 两条恶犬
随后,史光勇跟着法律顾问去了律所,见那位据说很有名气的刑事委员会主任李律师。李律师五十多岁的样子,花白头发,派头很足。
象征性的谈了谈案情后,李律师吹嘘了一阵自己的资源和人脉优势,然后告诉史光勇,史凌的案子不好办,需要找关系。史光勇觉得对方有这么多资源,说不定能把儿子捞出来,便信以为真。
之后,李律师顺理成章的索要疏通关系的费用,第一次要了二十万,此后又陆续要了五十万。
满心欢喜的史光勇本以为这八十万花出去,儿子应该能出来了,结果一审判决书发下来,史凌被判了十二年。
史光勇一肚子怒火的找到自家法律顾问,结果法律顾问推脱说疏通关系的费用不是自己收的,是李律师收的,让他去找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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