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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节

佘清云生下一个男孩。因为家里穷,除了种地没有其他收入,为了多赚些钱,让家里的生活条件好些,在孩子三岁多的时候,佘清云向宋大春提出跟着村里的一位嫂子出去打工。宋大春觉得自己在家种地照顾孩子和老人,媳妇出去打工是好事,便同意了。

此后,佘清云跟着村里本家的一位嫂子,先去了市里的工地搬砖,后来又去了京城当保洁。基本上一年到头,只在春节期间回家看看孩子。

见惯了外面的花红柳绿后,佘清云越发的看不上宋大春及这个四处漏风的穷家。

第640章 买凶伤人

今年年初,佘清云回到村里,帮家里还完了最后一笔饥荒后,便向宋大春提出了离婚。

家里本来就穷,宋大春娶个媳妇不容易,本以为还完饥荒了,可以好好过日子了,家里的生活不用像以前那样窘迫了,但媳妇却提出了离婚,他无法接受媳妇提出的离婚要求。为了拴住佘清云,不让她再外出务工,他想来想去,打起了歪主意。

过年前一周,宋大春找到了隔壁村的表弟阎少兴,唆使他找人将佘清云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剁下,或者将佘清云的耳朵割下,并告诉他佘清云这次回来带了不少钱,事办成了,佘清云带回来的财物全部归他分配,算是办事的报酬。同时,为了防止佘清云怀疑自己,宋大春要求表弟一定要把案发现场做成抢劫。

阎少兴没有正当职业,也是靠着种地为生,平时喜欢玩两把,于是当天他找到了自己的赌友周得明,把宋大春的要求说了一遍。二人知道佘清云这几年在外打工赚了不少钱,眼看着过年了,周得明二人合计着干一票然后过年可以玩个痛快,便答应了宋大春的要求。

阎少兴二人合计着剁手指头太血腥,主要是两人没有那个胆子,最后决定割耳朵,但到底由谁动手,二人拿不定主意,“客气”了一番后,最后抽签决定由阎少兴动手。

腊月二十八当晚,阎少兴携带新买的杀猪刀与周得明一同前往宋大春家附近潜伏,当晚宋大春为了阎少兴二人办事方便,故意与媳妇佘清云吵了一架,带着儿子去了父母家住。

凌晨二点多,阎少兴二人带着面罩,拿着刀,翻过宋大春家的院墙,偷偷拨开房门的木头门插棍,进入佘清云睡觉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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