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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节

,平时关系比较好,无仇无怨,事发当天二人在常去的棋牌室,在打麻将过程中,因为拌了两句嘴,进而出现了打嘴巴,推搡的情况。

被告人对被害人推搡时,在主观上不可能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的发生应该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

也就是说,被告人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且在客观上被告人的推搡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出现,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应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王勇自信满满的看向宋辉和方轶,想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同意或者赞许。

但是他失望了,宋律师眼神中的迷茫更加的深了,整个人像个哲学家一般,坐在沙发上摸着下巴,皱着眉头思索着。

再看方轶,从他表情上看,似乎并不同意王勇的意见,但是尊重他的想法。

“方律师,刚才你说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能不能详细说下理由?”宋律师抬起头看向方轶,想听听他的解释。

“嗯,我说几点我对本案的理解,仅供参考哈。

第一,本案中,被告人解全扇了被害人一个嘴巴,然后又推搡被害人,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没有产生轻伤以上后果的一般殴打行为,是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的。我说的没有问题吧?”方轶说完,看向宋、王二人。

二人没有说话,点了点头,方轶所说正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标准。

“那么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行为人殴打被害人,但是并未给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那么行为人的行为是不是就不属于故意伤害罪所要求的故意伤害行为呢?

我觉得不是的。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只有产生轻伤以上的后果才负刑事责任,且被害人伤的越重,被告人承担的刑事责任就越大。

在一般的殴打过程中,拳打,脚踢,推搡是最常见的攻击手段,如打击力量不大、打击的不是要害部位,且行为人对其行为有一定的节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直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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