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后,收到农传青支付的首期款项二十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将牛盛明抓获,追回人民币二十万元并已发还。今年四月中旬,县检察院以牛盛明犯敲诈勒索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县法院认为,被告人牛盛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手段,索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牛盛明有期徒刑六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牛盛明不服,提出上诉。
“包女士,我问您下,是您丈夫牛盛明主动联系的投资开发公司的农传青,还是对方先给您丈夫打的电话?是谁先联系的谁?”方轶问道。
“我们就是一个小老百姓,哪有人家投资开发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啊,是投资开发公司的农传青给我家牛盛明打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