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而是根据自己了解到的混这片的乐队的信息,开始自己找新鲜的场子‘见识’。
在这些场子‘见识’的时候,程程在乐队方面的眼界越来越开阔,有些东西就是这样的,见识多了,自然就了解了。这个时候问她乐队是什么,乐队人的青春是什么,她还是说不出来,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却有了。
“嘿,姑娘,你也是弹吉他的吧?”有个染着金色长发,背了一把贝斯的男青年朝程程打了个招呼。
广场上有乐队表演,无偿的、即兴的,都是些年轻人。一支乐队的吉他手大概是意外没来,他们便想要邀请别的吉他手临时帮个忙——玩乐队不容易,好多乐手都有在不同的乐队兼职。像这种临时帮忙的,就更多了。
特别来问程程,倒不是他们对程程有了解,而是因为程程长得漂亮,背着个吉他包,在人群里忒显眼了...大家一起唱唱歌、玩玩音乐,回头要个联系方式不过分吧?要了联系方式,再约着吃个饭,也不过分吧?
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交个朋友,交个朋友嘛。
“嗯,玩儿吉他的,什么事?”程程现在已经完全代入‘艾米’了,每当晚上她出没在乐队们聚集的地方,她就会开始‘扮演’艾米。她本人并不太适应这种有点儿乱的环境,但‘艾米’很适应。
对于这种搭讪的,‘艾米’是爱搭不理的,眼皮微微一掀,就有一股酷劲儿。
这就叫人更加心痒痒的了,金发的贝斯手邀请她:“我们这儿吉他手有事儿没来,要请人帮个忙...姑娘你赏个脸吧!”
程程看了看他,‘哦’了一声:“你们怎么样啊?太差的话我懒得玩儿,没意思。”
一开始在这种场子,程程的技术也就能看的水平,那个时候她底气不足,演技再好也说不出这样的话。但随着回档中一次又一次在白浩那里上课、高强度的练习、晚上各处开眼界,情况就不一样了。
自从第一次花园路聚会之后,又过了百来次回档。这百来次回档,她还适当削减了声台形表的练习,留出了更多时间练吉他,简直练的疯魔了——那个练习强度,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坚持!精神坚持得住,身体也坚持不住,该把手练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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