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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归黄金年代 第111节

份由15%调整为12%,应彩霞的股份比例为10%,剩余的21%为秦正国拥有。

这样的股份分配比例虽然从表面看是宋援朝失去了绝对控股权,但他并没有在乎这些,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同时也考虑到了秦正国和应彩霞的因素,从而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毕竟秦正国一个人在香江,他作为香江盛华的实际负责人由原来的股份比例增加是理所当然的,也属于管理股的部分。至于应彩霞,原本宋援朝是打算给她的比例同李大琪、顾杰相等,但却被应彩霞拒绝了。

在应彩霞看来,自己作为一个后来者,眼下的生活已比原来好了不知道多少,而宋援朝却还要给她股份,这让应彩霞很是意外,她觉得自己完全不能和李大琪、顾杰他们比,这个股份不应该拿。

但最终应彩霞还是被宋援朝给说服了,一来应彩霞不是外人,她是宋援朝、林燕和秦正国的知青战友,多年在一起的经历相互之间早就比亲人还亲了,而且让应彩霞来羊城也是宋援朝的决定,在秦正国去了香江后,羊城这边除去顾杰外,应彩霞同样挑起了很重的担子,在创业初始,对于自己的伙伴宋援朝可不会像资本家那样斤斤计较,无论于私欲公,这个股份必须得给。

拧不过宋援朝还有秦正国等人的好意,最终应彩霞勉强接受了这个股份,但她死活不肯接受和李大琪、顾杰两人相同的比例,最后在大家劝说下才接受了这10%。

宋援朝坐在正位,他的左手边坐着的是林燕,林燕不是什么外人,她虽然不是盛华公司的内部人员,可她却是宋援朝的未婚妻,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老板娘”。

对于宋援朝的生意,林燕之前倒是知晓一二,但最初她是反对宋援朝做生意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当时一提到做生意着三个字,人们想到的就是“投机倒把”,这是一个贬义词。

而且林道远之前也和宋援朝约法三章,和他约定在学校时期不要亲自去做生意,以免惹出麻烦。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风气逐渐开放,就连国家也开始鼓励个体经济和农村的承包责任制,短短一年的时间许多观念得到了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林燕对于宋援朝的生意已没有了最初的担忧和反感。

再加上宋援朝一直没有亲力亲为,无论是沪海的张勇还是燕京的罗阳,又或者羊城和香江这边,许多工作都是由别人出面并且操作,宋援朝就像是一个躲在幕后的大boss,看似没有直接插手,也没有违背和林道远的承诺,但这一切都和他脱离不了关系。

此外,林燕的毕业在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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