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别提琴棋书画这些高雅的艺术了。
她从未教过女儿识字。在命运已经注定的时候,懂得太多,反而是种痛苦,就像她,经历过16年的快乐,住在深宅,就是一种折磨。
容愫是第一次当母亲,这是她走的弯路。
她不该什么都不教女儿。
撇开思绪,见屋内没有墨水,容愫便从白色里衣上撕下一块布料。
随后,她咬牙,将伤口挤开,用手指蘸着血液,开始在布料上写字。
【云郎,我亦挂念你,只我有一女,如今只身在深宫……】
容愫的意思很简单,女儿不救出来,她也不走。
她才懒得管情郎做不做得到!做不到的话,他也不配给她写信!
容愫恨恨地想着,实际上,却将所有的希望,都投注在这一封信上。
到目前为止,容愫都不知道,女儿是去当“贵妃”了。
她只以为,女儿被送到苏家嫡女那,当了宫女。
救一个宫女出宫,想必……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信送出去后,这一夜,容愫始终未眠。
哪怕只是听见一声鸟鸣,她都会起身,瞧瞧是不是那灰雀。
另一边。
京城的一家客栈二楼。
灰雀飞入窗棂,停在了黑衣男人的手上。
男人眉眼飞扬,笑容洒脱,他轻轻拍了拍灰雀,夸道:“乖宝,辛苦你了。”
他的身侧,中年男人早就等不及了,催道:“羽公子,快瞧瞧信吧!”
中年男人正是痴恋容愫的施云。
他的经历确实如同信上所说的那般,或许真是感动上苍,他一个三流高手,也能侥幸救了武林盟主,获得这机会。
而黑衣男人,则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顶级高手,陆时羽。
陆时羽从不与哪个门派、组织靠近,他为人洒脱不羁,朋友众多,却不偏不倚,属于江湖里的中立势力,各方都会拉拢。
相传,他极其喜欢小动物,对男女从不怜惜,对那动物,却恨不得天天同住。
施云性子憨直,人缘不错,也是偶然间与他结识。
那灰雀,的确是苗疆特有。施云曾是山中猎户,也就救了一窝灰雀,回家细细养了起来。
陆时羽手中的那只,便是施云养的灰雀的后代,自小亲人,极有灵性。
也是用这灰雀,他喊动了陆时羽出马。
陆时羽不满地瞥了他一眼:“云兄,可别吓到我的乖宝。”
乖宝乖宝,他的乖宝可还在苏府呢!
施云急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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