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回家。”程兵迷迷糊糊地重复,跌跌撞撞地起来走出店门。外面的冷风并没让他清醒,他抓住我的手腕轻轻拽了拽,随后抬头看向我,眼角亮亮的。“回家吧。”我说。程兵的出租屋离酒吧不远,差不多一个半十字路口的距离,城中村旁边一个很老的小区,租的地下室,半扇窗透过来一点路灯的光。周围的环境是挺破烂,但是他的屋子意外收拾得还行,面积小,东西不多,但挺干净,占地面积最大的是一个白板,上面密密麻麻地标注着线索,中间被钉着的照片底下写了三个字“王二勇”。“我追他追了五年了。”程兵突然说。走过来这些距离让他稍微醒了醒酒,口齿清楚多了。“我蹲牢蹲了九年,追凶追了五年。当年的兄弟们都不追了,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过了,可是我……”程兵止住了不说,蹲在地上埋着头。过了半晌他抬头看我。“我曾经觉得我能一直追下去……那兄弟俩都是畜生,糟蹋人家姑娘还不知悔改。我没后悔。”他叹了口气。其实我并不在意他追了多久的凶,也不在意他到底为什么这么执着和那个通缉犯是什么畜生。我低头看他,杂白的头发,发质并不好,毛毛糙糙的,像泛白的枯草。我喜欢他这样。无助的,杂乱的,像路边没人要的狗。我稍微用力地摸了摸他的头。退后两步坐在他的床上,我朝他伸手。程队长,我说,你叫我来不会就是坐在这儿纯聊天吧。让我意外的是程兵对我并不感兴趣——我指男人上女人的兴趣。我说完那句话以后程兵明显愣了一瞬,我也理解。估计追凶这么多年开的都是手动挡,按他的脾性估计也不可能去买。他只是沉默地把被子铺开,示意我坐在被子上,然后坐在我旁边。他坐在我旁边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他原来还挺高的,比我高半个头多。他可能希望我靠在他身上,但我并不是这么个性格。我转身把他摁倒,手不老实地就钻到他上衣里。很瘦,皮肤很糙,也没什么腹肌。当我摸到上面两个点的时候他剧烈地喘息了一下,抓住我的小臂往下扽。我反而手臂用力把自己送上去,压在他身上,在他耳边问你不想吗。程兵往外推了推我。没东西。他说。我来吧。当程兵埋头在我腿间的时候我真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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