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同事的话,不过从她信心十足的眼神不难看出,她的确打算介入沈明玉跟陈思远的感情。“我听经理说,如果这次我们组完成了业绩指标,就会去鄠安湖野营,到时候我会让他成为我的男人...他女朋友?哼,我才不会放在眼里。”李蔓蔓在刚入职的时候就喜欢上了陈思远,他长得好看不说,性格也很好,体贴大方,所以她才会喜欢,不,爱上陈思远,打从心底想要成为她的女朋友,哪里会去管他有没有女朋友。“你...你的三观可真够可以的。”同事脸色难看得像是吞了苍蝇,对李蔓蔓的印象大打折扣,端起餐盘走了。下午四点半,陈思远顶着秋雨回到了家,刚开门,一颗暖色灯光里毛茸茸的脑袋探出来,是沈明玉,她把长发扎成了丸子头,细碎柔软的头发在灯光里显得格外温柔。“在做饭?”他扶墙换上拖鞋,嗅到空气里的饭菜香。“对,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白灼虾跟啤酒鸡,再过会儿就好了,你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不然寒气入体,当心感冒。”沈明玉在厨房忙活,陈思远站在她身后两米的距离静静凝视,围裙系带勒出的细腰、纱质裙摆里朦胧的雪白小腿...陈思远滑动喉结,牙根泛起痒意,迫切地需要咬住什么来止痒。沈明玉翻动锅里的啤酒鸡,身后突然逼近一阵裹挟雨水气味的身躯,心咯噔一跳,正准备回头,陈思远弯腰咬住她如玉的耳垂。齿尖轻咬吮吸,温热的呼吸喷洒在颈侧,痒得沈明玉直缩起脖颈,喉咙溢出几声娇滴滴的笑。“痒...痒死了,阿远...”陈思远的呼吸渐重,双手撑在灶台边沿,从她的耳垂一路吻至颈间。猩红的舌尖舔过颈侧大动脉,沉醉地半睁开眼,恍惚间,好似能够看见深藏在皮rou下的动脉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液。咕嘟—陈思远的喉咙越来越痒,十指微动,脑海里涌现自己咬破女友喉咙,啜饮着她的鲜血的画面...血水中的女友有着苍白的昳丽,静静躺在那儿任凭自己像个吸血鬼在享用她的美味...“糊了!菜糊了!”一声惊呼打断陈思远的幻想,镜片下的双眼逐渐清明,他抿唇退开,进了卧室大口喘着粗气。卧室窗外正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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