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过去。却不知道她妈在她睡着后,手往下伸,揉搓着她冰冰冷冷的的脚。“下次再让我捂暖,直接把你这脚砍了。”青春不在的肥胖中年妇女,恶狠狠说道,“真是欠你的!”掌心原本的热度,带着摩擦产生的热意,让曹弥脚逐渐热了起来。见捂热了,不冰了,曹弥她妈才把手抽出来,为自己享不了福的悲惨命运长吁短叹。“我就是生来命苦,才会给你们姓曹的一家当保姆。”第二天曹弥醒来,有时会发现她脚就贴在她妈的肚子上。肥肥软软的肚皮,像贴在温暖的棉花上一样舒服,叫她舍不得收回。趁对方还没醒,曹弥又贴了一会儿,才慢慢把自己的脚收回去,起床洗漱准备去学校。梦里那人的脸始终都模糊不清,只有发出的声音是曹弥特别熟悉的。那是属于对方的象征凭证,曹弥忘不掉。铃铃铃——备用机的死亡闹铃响起,曹弥感觉自己心都停了好几秒。她眼睛睁不开,手先伸到床头柜,摸到手机把闹铃摁掉,把脸重新埋回被子里。到即将真正起床的这段时间为止,是极其的珍贵又短暂,多躺一秒都是赚。第二个闹铃很快接着响起,曹弥用被子裹住身体,像蛆一样缓缓蠕动,杀心渐起。她直接在床上化身为英勇起义的革命先烈,推翻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她要被压迫的苦逼农民工,捅死万恶的资本主义剥削者。曹弥回光返照动弹一下,接着又破罐子破摔锤了一下床,在脑子里想着她入职的这家垃圾公司什么时候倒闭——这破公司真是一秒都不想再待了!闹钟又响了几次,曹弥逐渐清醒,发觉到脚下热热软软的一团,又试探着往下踩。稍一用力很快就陷了进去,周围暖烘烘的,像是有火炉直接贴在脚底。她:?什么东西。曹弥直挺挺从床上弹起来,瞌睡虫顿时跑了个干净,终于发现可怜兮兮缩在角落,满脸通红快要烧傻的少年。江珉整个人呈现一种快要羽化升仙的病态感,睡衣没有遮住肚子,被子也没盖,就这样蜷在床尾睡了一个晚上。衣领那露出一小截伶仃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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