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没多久,便是小暑日,根据民国教育局规定要放暑假到立秋。她又遇到了王那,其实并不是遇到而是她主动去找她的。“毕业后,你要去哪里?”王那的头斜向左微微抬着,自信满满,“要去南方。”“南方哪里?”“广州。”“为什么?”王那没有说话,从帆布包里取出本《新青年》月刊,翻到其中一页递给她。朱秀低头看,《狂人日记》——鲁迅。朱秀参加过学生游行,算是进步青年吧,她自己也这样认为,但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去南方,这或许就是她和学生代表的差距。她跑去了那条后巷,被乱飘的柳絮迷了眼的那条后巷,站在巷口,捧着这本月刊读。[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吃人,她没见过。但若她顺从母亲嫁到乡下,算不算有人吃了她。傅彬被表叔打断了腿,他不得不打理园子,算不算吃了他。若没有学生的游行,山东青岛割让給日本,算不算有人吃了中华。崔华从后巷出来,被微风吹起吹落的深蓝色的阴丹士林布裙吸引了目光。是那个傻姑娘在捧着书凝着眉,她的身上有他向往的青春。“在等我?”“没有。”被人看穿心底的感觉很不好,朱秀死都不认。她气恼的模样让他莫名想笑,便继续逗她,“那我便走了。”他只往前走出两步,就听后面她喊他,“喂,崔先生。”他继续向前,朱秀只能主动追上来,“别走,有事要问你。”“不是没有等我吗?”他回头,差点撞到她,又见她窘迫的样子,不忍再逗她,“以后要讲实话。”“那你也要讲实话。”“当然。”一男一女并肩走路,男人是有妻子的,这让朱秀多少有些不自在。“你当真是翻译?”“当然。”“那些被捕的学生代表,你审问了他们什么?”“你知道的。”“我不知道。”“你不该问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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