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了。
基本上来说,能够养得起十来名骑士,那都能够算是中等贵族了。而想要迈入大贵族的门槛,最起码麾下也得有几百名骑士。
当然,这只是哈德逊个人主观的判断,并不具备代表性。想要成为大贵族,光这些肯定还不够,要不然大贵族也太廉价了。
以科斯洛家族为例,凭借强大的生育能力,四处开枝散叶,现在分布在各地的骑士加起来,估摸着也能有上百人。
然而,因为领地太过分散,力量无法集中的缘故,科斯洛家族依旧只能算小贵族。
无非是仗着人丁兴旺,在贵族圈子里说话比一般的小贵族硬气了那么一丢丢。
这一点,看自家那尘封到蒙尘的武库就知道。最近几十年,周边的邻居们都很安分。
第12章 传奇人物——切尔斯骑士
虽然只是一支乌合之众,造成的影响依旧不小。沿途所过之地,那是鬼神厌弃。
天地良心,哈德逊可是再三强调了军纪,没有他的命令根本就没人敢脱离大部队,更不用说祸害地方。
但这没有任何意义,沿途的民众看到军队就跑,想要解释都没机会。
偶尔碰到几个贵族领主可以交流,人家也只是在送瘟神。要不是有皮尔斯伯爵的征召令,搞不好这些家伙就要直接派兵过来驱逐。
一连赶路三天,哈德逊发现了不对劲,貌似自己跑太快了。
征召令可不是针对自己一家的,整个东南行省的贵族都在征召范围之内,看沿途贵族的反应分明是正在做准备。
第一个抵达战场,固然能够增加印象分,可同样也有可能最先被送上去当炮灰。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对自己这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哈德逊可不抱有什么希望。
觉察到这一点,哈德逊再次放慢了行军速度。每天上午赶路,下午安营扎寨,顺便搞点儿野味改善一下伙食。
肥美的豪猪、健硕的麋鹿、欢腾的野兔、矫健的野鸡……都成了哈德逊餐桌上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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