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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全身名牌时装的男学生走进教室,看到沈星空就笑着过来和他打招呼。
这个男学生叫常乐,是沈星空在班级里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与沈星空相比,常乐是名符其实的天之骄子,集老天爷的三千宠爱于一身。
常乐老爸是Z市里一家非常知名的企业老板,每年赚个七八百万不是问题,出来进去全是奔驰宝马,连常乐自己都开着一辆奥迪A6来上学。
还不止这些,常乐个子很高,平常喜欢打篮球,身形也特别健美,脸蛋又帅气,学校里大把大把的女生都做梦想当他女朋友。据说,常乐上大学一年半,收到的情书能编本书。
按常理而言,像常乐这种出身与沈星空应该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不过他们却莫名其妙成了朋友。常乐从来不嫌弃沈星空家里穷,老爸老妈没势力,而且不在他面前炫富,这也是沈星空愿意没事和常乐在一起扯皮胡混的原因。
人与人相处,必须建立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时时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人,永远不会有真正的朋友。
“切,我就不能来得早?告诉你吧,是仙女姐姐早上叫我起床的。”沈星空知道常乐在损他,就用大白眼反击。
“少臭屁了!我问你,老处女让你采田七你去哪了?昨天怎么消失一下午,我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正好沈星空身后的位置没人,常乐坐下来,提醒沈星空昨天的事。
“哦,是这样……我昨天,咳,我昨天去采田七,遇到个亲戚,非要我去他家,说他家里有田七。天老爷他小舅子的,没想到他家住在农村,我就没来得及回来。至于你打电话,你也知道农村很吵的,我没听见。”沈星空想了又想,还是决定把昨天自己被巨蜂攻击的事永远地埋藏在心底。
就算他说出来,恐怕常乐也不会信,还得以为他是不是脑子坏掉了,编烂故事骗自己。
“那你完了,完了完了……”常乐摇头叹气,看似开玩笑,但目光里有点担忧,“老处女非让你挂科不可,你会晚半年毕业的。”
“没办法,挂就挂吧!”沈星空无奈地耸耸双肩。
“好了,不说那个了。哎,老沈,你猜我昨天去哪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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