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不得了。”夜渐渐深了,这一片街上是没几个人来的,大概也是不敢。在这里捡到昏迷的人概率不大,更多的是死人。不过,在以往的昏迷的人里,可没有长的这么好看的。是个大明星吧。我为了确认,还特意看了看电脑屏幕。真的。是他。我把他拖进看管所,今天只有我一个人值班。这几天都是我。这儿的看管所,不太严。这句话是对辅警而言的。上一个大哥就是因为搞里头看管的人搞多了才报假,回家养肾去了。但我不太喜欢这种,虽然大概很多人都想要和我来一炮,我知道我的长相会给他们那种错觉。但其实我是个抖m。我比较喜欢的是被人,强迫的,快感的,凶狠的,温暖的,礼貌的,克制的。前提是好看。不过我长这么大还没遇到一个像我描述那样复杂多变到性感的人。但就在前几天。我追星了。对,就是这个昏迷的男人,一个连昏迷都他妈这么有魅力的男人。天知道,当初我看到他在电视上演反派的电影时,直接就湿了。所以,我想要,做点什么,再把他送去医院。他的头发微长,到肩头,看上去很性感。五官都很美,可偏偏组合在一起有一种难以言述的冰冷禁欲感和痞气。他的粉丝就这么形容,说,看到他,就想扒掉他的衣服,但事实是只敢跪下给他唱征服。他穿着黑色的衣服,一种中式现代的感觉,看起来就很贵,但哪怕昏过去也不影响他的气质。说句俗的,他现在就是我的王。我有些愣神。我本来就是个俗人。看到神仙,把持不住,才是人的本性,这才是人的劣根。坐怀不乱的是柳下惠,不是我。他的手修长而分明,那是神完美的杰作,指甲被剪的很干净,也很长,不像很多人被自己啃的很短。带着佛珠,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样子。他自己也说过,演戏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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