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很阴郁的人。最初认识我的人是这样说的。但是当了解我后,虽然不一定会亲近我,大部分人却会同情我,觉得命运对我太薄,家人死绝,却励志考上了国内最好的大学。而与我相反的则是我的男朋友。他拥有很幸福健全的家庭带来的稳定内核,也有命运赐给他的礼物......让人喜爱的能力。连我这样冷漠的人,都不禁为他哗然。第一次见到他是雨天。我讨厌雨天。粘腻的裤腿,容易发潮变质的食物,发霉软化的书。在我前往打工便利店的路上遇到了车祸,准确说是我被撞了,不算严重,但是裤子膝盖处报废了。倒霉极了。因此更不能错过今晚打工的六十块钱,否则损失就扩大了。为了不迟到扣钱,我抄了小路去,然后我看到了他。一个笨蛋。他没有撑伞蹲在地上,微卷有些长的头发上有雨珠,长长的睫毛上也有。价格对我来说高得毫无性价比的白色校服衬衫被淋得半湿,若隐若现好像看得出一点皮肤色泽,在领口处没有系那种装成熟的领带,解开了前两颗扣子露出锋利过头显得很晃眼的锁骨。在这个不算热还下着雨的春日,他好像一副油画,随时要模糊在雨里。他带伞了的。就在他旁边,伞下是一只盒子里的小狗。他抬起眼眸看我。我莫名呼吸有些短,原本平稳的节奏都有些被打乱。奇怪的人。让我都变得有些奇怪。我是个理科生,对感性的东西向来隔了层壁,从来没有这样仔细去看过一个人,在心里像个矫情的画家,对自己的作品仔细到每一笔都用尽含义去解释他。他真漂亮。我想。“你.......”他蹲在地上,原本明亮的像是他身旁小狗一样的眼眸下移,看向我的裤子。罕见的,我有些慌乱。这条裤子已经穿了好几年了,被洗得发白,连版型都变得糟糕,更别提刚刚还摔倒地上破了一大块,水沾湿变深或许还有泥点子,很不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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