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更别说掌控它们了。
别西卜努力抬起头(上帝知道他的脖子是怎么了?断了?还是移到了肚脐下面?),雨丝打在他的眼球上,他试着指挥就在身边涌动的触手——他曾经和撒沙练习过,利用触手,像章鱼那样飞快而敏捷地奔走,无论是水泥路、沙地还是泥沼,甚至是墙面——但他很快便发现这次不行,触手大部分是挺好使唤的,但总是有那么几根过于自由了,它们不但不愿遵从主人的命令,还反其道而行之。
更多的人从街道的两端出现,他们的衣着几乎完全相同,白衬衫,黑长裤,一些外罩黑袍,都是男人,没有打伞或者穿着雨衣,面无表情,沉默寡言,整个场景简直就像是一部非主流的小制作恐怖片。
很不妙,别西卜想起霍普金斯给他讲述过的那个小镇,道格镇。那个小镇的人口不超过五百,而白盐城是个城市,一个大城市,这里有数以千万计的教民。
“还能再糟糕点吗?”他对自己说。
事实很快给了回答,是的。
撒沙。霍普金斯也失控了。
***
“食尸鬼”松开了手,医生滑到地板上,他的嘴巴张的很大,但被割开的气管和声带已经注定他不可能发出有用的信息,他就像一只被厨师宰杀的鸡那样咕咕叫,霍普金斯拉起他的一只手。在袖管上擦干净了裁纸刀。
就在他转过身的时候,一个护士推门走了进来,于是霍普金斯不得已地再次弄脏了刀子。这次他是从**下面捅进去的。血流的不像上次那么多,但霍普金斯的驼色外套是彻底不能穿了,他从外套里拿出钱包和驾驶证,脱掉外套扔在地上,将再一次擦干净的刀子塞进裤袋。
医院的走廊上空荡荡的。非常安静,中庭处的值班处灯光明亮,应当坐在那儿值班的护士和医生都不见了,只有一个面孔上皱纹密布的黑衣教士和几个可爱的小伙子。霍普金斯估计了一下时间,从他动手到现在不过四分钟不到点儿,他们应该一直看着这儿。看着他。
“这里是救人的地方。”黑衣教士说。
“但一样可以杀人。”食尸鬼说。同时投出了手里的刀子。
已经结束了两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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