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成为他的附属品,被周围的人注视和评价。”
听到付莘这么说,肖菱不自觉叹了一口气:“我一直羡慕你活得通透,不过有时候愚钝点也好。”
付莘笑了下:“是吧,其实我偶尔会羡慕单细胞生物。”
桃胶银耳羹作为餐前小食,已被付莘干掉大半。肖菱点的是手工酸奶,付莘尝了尝,味道也很好。
这家私房菜餐上得蛮快,说话间一碟干锅花菜和小炒肉就抬上桌。
色香味都不错,令付莘食指大动,这是她到峰北几天最有食欲的一顿。
肖菱把乳鸽往付莘面前推了推:“乳鸽是这家招牌,你尝尝。”
“说实话……”付莘夹了一块的紫苏排骨,放进嘴里,含糊说道。
“嗯?”
“我就应该早点来找你吃饭,点外卖的时候我还以为峰北是美食荒漠来着,陷入一种未来三年只能靠学校食堂过活的悲观漩涡中。”仿佛得到极大的恩泽,付莘饱含真心地感叹,“还好有你。”
听到付莘的这样赞誉,肖菱十分满足,她爽快地说:“这有什么,等会儿我带你去吃椰皇,椰汁和糯米粉、桂花炖出浓汤,放凉加冰,里面再加上芝麻汤圆,绝对是你的口味狙击。”
光想想都觉得幸福,“好啊。”
肖菱还跟大学的时候一样,对吃什么、怎么吃尤其讲究,也许得益于她的厨师父亲,也许是天赋。
记得是大一开学没多久的时候吧,肖菱领着室友吃遍了A大本部的六个食堂,还详尽地为每个窗口评了分。后来食堂已经无法满足她探究美食的欲望,她便转战校外的店铺,而且专找犄角旮旯地儿藏的特色老店。
付莘经常觉得自己白在盛鸣市待了十多年。
忘了哪天,小迪一边敷着面膜,一边刷某站,突然问到肖菱,对吃的这么有研究,为什么不去当美食博主。
肖菱吃相很好,也懂得怎么琢磨搭配新的吃法,讲道理,这完全算得上是一种才华。
至少她们寝室的人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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