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要写乐队文!要写那种穷折腾的破镜重圆!要写一个巨酷巨帅、不可一世的乐队主唱和一个神秘狡黠的美强惨混血相爱相杀的故事!
这就是小赤最开始的雏形。
接下来的两个月,我无所事事,开始和两位主角磨合,研究他们的家庭、性格、喜好、小习惯、成长轨迹,想乐队名字、曲风、成员,写歌词,设计专辑概念,学习基础的编曲知识,捋时间线,构思各种曲折变态的情节(?)
不过到这为止,一切还都只停留在想,自己爽了就完事儿的阶段。
因为我完全没自信能写完一个故事。
尚未开始应该是创作最美好的阶段,你能感觉到人物从0到1渐渐丰满,在你的想象中交锋,除此之外不用思考任何,故事本身不会被拙劣的文字技巧消解,更不会被外界反馈影响。
但这也是一个故事最脆弱的阶段,因为一个不小心就可能夭折。
没有开始,也无从结束。
十一月初,一位主唱朋友邀请我到五道营看他们乐队的演出。
我应邀去捧场,然后在那间逼仄窄小、却诞生了国内许多优质独立乐队的livehouse里,看了场只有几十来人的地下乐队live,见到了许多特别有趣的人和事。
这个地方后来成为了Oasis的原型。
而那两个模糊的人影,最终成为了我故事的主角。
在朋友的激励下,我定好大纲,凭着自嗨时的积累,就这样下笔了。
存稿时,开头删删改改过很多次,最后保守估计有七、八万字的废稿。
当时其实并没打算写插叙。
还没学会走呢,怎么可能要跑?
但少年时期开头的版本一直写得很不顺利,直到跳写了重逢部分才觉得
对!就是它了!
这个感觉才是我想要的。
到这会儿我才决定,那就挑战一下插叙吧。
最后这版的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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