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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稷暴瘦后的双臂几乎勒得鹿汀朝生疼,像垂死的蟒绞在最后的猎物上,怎么也不肯放松。
鹿汀朝艰难的张了张嘴,仿佛想要说什么,却最终只是轻轻的吸了口气。
手电的灯光随着电量的流逝黯淡了些。
月光却依旧凄凉。
鹿汀朝轻声说:“庄稷,你太差劲了。”
庄稷说:“我知道。”
鹿汀朝挣了一下四肢,却被圈得更紧:“……莫岭南比你更会挑礼物,还会做好吃的菜。”
缠在鹿汀朝腰上的手剧烈的颤抖着,如同远处不休不止的海浪。
滚烫的泪滴不知什么时候打湿了鹿汀朝后背的衣服,灼惹的温度烫得他战栗片刻,不知是痛是爽。
庄稷的声音几乎是哑涩的:“我知道。”
鹿汀朝被抱得快要没了力气,被迫感受着庄稷的体温,他再次闻到了自己最喜欢的那款香水味。
鹿汀朝闭了闭眼:“费修齐也比你好,庄稷,他比你年轻,比你帅气,他是港城最金贵的公子哥儿。”
鹿汀朝说:“庄稷,你比起他们太差了。”
“我知道,我知道。”
庄稷哀求着说,“朝朝,我怎样都可以,当三也可以!你要我,好不好?求求你,鹿汀朝,求求你!”
原本只一片的湿痕很快浸透了鹿汀朝上半后背。
庄稷整个人颤抖得不成样子,甚至必须靠着鹿汀朝才能勉强站住。
但哪怕这样,他依旧没有放开手。
鹿汀朝有些彷徨的目光向远方眺望。
天光乍破,最远处的天际线露出一丝微亮的日光。
隐约的,几不可见的。
鹿汀朝问:“庄稷,几点了?”
庄稷手上的手表是他自己代言的奢牌,全球仅有这一支的设计师款,钻石针蓝宝石表盘,媒体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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