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这里。"见到陆芸站在门口,林萱扯了扯嘴角,向她点了点头。她用湿巾反复擦拭孩子们沾了巧克力的小手,指甲油斑驳的指尖在阳光里微微发抖。最后一个孩子终于安稳睡着,林萱走到门口时突然靠着门框滑坐在地,黑色高跟鞋里的脚趾已经磨出血泡,裙摆下的膝盖淤青像两团化不开的墨。陆芸找了双棉拖鞋扔在她的脚边,又递出随身携带的卡通创可贴。“穿上,谁家好人穿着皮草和10厘米的恨天高来当义工?”林萱将散落的卷发拨到耳后,露出后颈暗红色的指甲抓痕。她踢掉高跟鞋,把丝袜撕开个口子,接过创可贴缠在脚趾上,自嘲地笑道,“我又不是什么好人,情妇不穿这个穿什么。”陆芸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把她扶进了休息室,给她倒了杯热水,在她腿上盖了张毯子。"沈风在后院教孩子们唱歌,要去看看吗?"陆芸倚坐在矮柜上,轻啜了一口热茶。林萱扯着嘴角笑道,“陆小姐真够大方的,邀请自己男朋友的前任去看他,在宣誓主权?”“你说错了,只是我不会吃这种没理由的飞醋。”陆芸的手指摩挲着杯口,“我跟他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足够信任他,也足够了解他。”“嘁,装什么装。”林萱捧着杯子喝了口热水,沉默了片刻,看了一眼陆芸又收回目光,“我听你叫陆爸爸,你......也是这家孤儿院的?”陆芸笑了一声,“刚出生就被扔了,差点冻死在雪地里,都没见过父母一眼。”她叹了一口气,眼神似是在追忆什么。“沈风是六岁时候来的,他被陆爸爸接回来那天,我被几个大孩子围在一起欺负,他直接冲过来跟他们打了一架。”“但沈风明明跟我说过。”林萱抬起头看着她,“他说他有一个二十年的兄弟。”陆芸喝水的动作顿了一下,旋即笑道,“他是有一个二十年的兄弟。”她放下杯子,看向林萱,“那个兄弟就在你眼前。”“可你......”林萱连睫毛都在颤抖。“没错,上个月我还是男的。”陆芸仔细端详着手里的杯子,语气平淡到似乎说的不是自己的事,“睡了一觉我就变成这样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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