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为欢伯,除忧来乐。李繁小时候非常讨厌酒,他刚刚三岁的时候最得宠爱,国宴之上被李屿亲自抱在怀里坐了整场,简直是视若珍宝。伟大的诗人们都为这金尊玉贵的小皇子奉上献诗,其中最负盛名者却胆大妄为,用手指头沾了一点白酒来喂他。那就是初印象了,甜且辛辣,像是有股火焰在喉头燃烧。李繁以为自己要死了,皱着小脸吓得哇哇大哭,而旁人却乐得哈哈大笑。谁会喜欢这种鬼东西?那是因为他好快乐,没有任何忧愁,当然不需要酒精来麻痹自己。而现在他心中满是郁闷和压抑,再喝起酒来,就有一种不管不顾的畅快,好像真就这么死了也没关系。他不敢询问母亲和父亲的过去,不敢去查李必怎么会被关在景龙观里数十年,不知道自己的兄弟姐妹怎么会都记挂在他人名下,不知道“明妃”娘娘为何昨日爱他如心肝今日又恨他入骨髓。一个人觉得自己没有来处,就会觉得迷惘而不知未来。下人们没有敢来劝的,他喝醉了也乖,不喊不闹,只是呆呆的望向明月。缘分与宿命这种东西就是很奇怪,它会绕着圈式的重演。那个少年背着包裹从墙上翻下来的时候,李繁还以为是幻觉,直到对方看到他也吓了一大跳。“你是谁?你怎么在我府中!”白龙恶狠狠地纠起李繁的衣领,质问着“不速之客”。他还穿着表演用的羽衣,眼角的绯红好艳丽,李繁看着这张俊朗的脸觉得很熟悉,委屈巴巴:“可是这是我家。”白龙环顾四周,看着雕梁画柱,心说不好,可能是翻错墙了,黄鹤哪里买得起这等豪宅。而面前这个醉酒的小公子想必也是他得罪不起的人物,便迅速松了手,想趁他还不清醒赶紧溜之大吉:“对对,是你家,你喝醉了,我是幻影。”没想到这个家伙却不依不饶,反过来牵住他的衣角:“你别走,别走,我好孤单,你留下来陪我吧,我可以给你很多钱。”白龙从小在欢场中长大,这种话不知道听过多少遍,早就哄不住了。待到小少爷清醒些,或是有哪个杂役瞧见他,那才是要完蛋。他无权无势,却又有张好脸蛋,有如稚子抱金行过闹市,不过靠着些幻术的小把戏才平安活到现在。黄鹤叫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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