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我说这话挺没羞没躁的,不过小情侣间不就该这样么,不然还谈什么恋爱。
我不知道此刻的我在沈一亭眼中是什么模样,可能像个流氓,也可能像块夹心饼干,或者流心软糖。
“行吧,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话虽这样说,但沈一亭没有继续接吻的意思,而是让我,“先把手伸出来。”
“什么?”
我总是下意识执行沈一亭的指令,手掌向上摊开愣愣停在半空,直到沈一亭的手伸进裤子口袋,掏出一个银闪闪的玩意儿,我才后知后觉地想。
糟了。
可收回手已经来不及了。
沈一亭把我的手转了个方向,手背向上,看上去认真地、却又迅速地把圈圈往我食指上套。
我感觉到冰凉,可能有一点温热,还有很大的阻力。
是的。这厮套不进去,就在嘀咕:“太小了啊,你手指太胖了。”
这难道是我的错吗,还不是你尺码选的不对。我眼角抽抽,实在看不下去,“小你就换根手指套啊?”
沈一亭嘴角一勾,好似现在才恍然大悟一般往下换,跳过中指,直接怼进无名指,这回倒是刚刚好了。
“戴着玩儿吧。”他说。
我把手翻过来看了看这枚戒指,拉丝面银素圈,很简洁,很漂亮。
我又抬眼去瞧沈一亭,见他垂眸盯着我的手,过了一秒后与我对视,那双深邃的桃花眼就跟折扇缓缓展开一样,让我一瞬间看清其中的图画。
他的这种眼神让我少有地感到一点局促,以及第一次可视化地发现这段关系对我来说是什么意义。
我感觉我的手指开始发烫了。
我在脑海中探寻这二十几年来的记忆——从第一次触碰琴键,到第一次听不见声音、第一次失去妈妈,再到第一次为别人做伴奏、第一次在没戴助听器的情况下登台演出。
其实对我来说,能称得上人生中的重大改变节点,除了车祸后的那年,就是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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