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兴致,便将各地见闻,风土人情一一讲来,又问朝别,可有去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有意思的景致事物。
薛应挽想,这付谨之性子爽朗大方,倒是个喜爱热闹,挥洒意气之人,若朝别不曾经历家祸,二人想必早就成为了意气相投的好友才是。
朝别摇头,磕磕绊绊答:“我一直,待在这里,没去过,别的什么地方。”
他发音不对,喻谨便仔细着教他,一字字的纠正,以免遭人笑话,至近子时,才熄了灯烛。
朝别被买下,却并未被当成仆从或是奴隶对待。喻谨是个喜好热闹又大方的人,给他吃穿,遇上事儿也爱分享,分明将人当成了一同陪伴游玩的好友兄弟。
久而久之,朝别也没那么冷冰冰的,偶尔接上一两句话,讲得也通畅很多。
二人纵马而行,穿过林山溪河,村落稻田。倒春寒的风拂过面颊,柳枝抽条,马蹄踢踏,一片新绿映在眼中,鼻间是雨后露水清香。
喻谨白衣白马,身后银弓雪亮,驰飞在山脚下,绕过山路蜿蜒,泥水飞溅。
忽闻雀鸟相鸣,单手从身后取弓,箭囊取箭,身形微仰,疾驰中只听得一道嗖声,白芒闪过,肥鹊便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半空射下。
朝别抬头去看,正见喻谨身姿挺拔,水墨般地发丝随山风与动作扬起。
“今天收成不错,”他朗笑道,“山野之间,便以烤雀作食,朝兄勿要嫌弃。”
言罢勒绳,翻身下马,到路边拾起方才被射落之物——朝别这才看清,那一箭,竟是将两只一前一后的山雀头尾相连射在一处。
如此箭技,堪称出神入化也不为过。
连日赶路皆在林中休息,实在睡得腰背酸累,经行道方家镇,才算得了个休息之地。
此处离百花门倒是不远,喻谨提及当日在缙平镇时的喻栖棠,说她正是拜在百花门下。只讲上两句,一道轻巧的飞镖自远处飞掠而来,喻谨熟练侧身躲过,险险擦过一点发丝。
“啧,”喻谨单手抽出银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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