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挺多的。”
“最早应该是余都乐吧?”
“不对,是我。都聚齐是 17 年。”
“对,我记得第一次三个人都在的那次,有个女孩穿婚纱进来的。她说白天未婚夫在婚礼跑了,但她也不难过,抱着电脑来的,加完班,我们大家给她和电脑证了婚。那次最难忘,那个女孩不怎么好看,但特别有意思,一个人也能过得不错的那种。”
“那场我也记得。当时怕吓到她,但我挺想追她的,应该留个联系方式。”余都乐喝得半醉:“爱情的选择决定你的青年危机。”
陆铭根本都不提关醒心,只心平气和地和余都乐开酒,任窗户吹进风来。羚羊装修没怎么变,此刻他们就是三位 ounce 时期的老演员,有一些被生活摧残了身心的段子,24 小时在心里打磨,被窝里抠出手机来也要再调整一下的着魔。这些人没有崇高的文学理想,也没有什么高级的动机,几乎没有人会说“要成为一个艺术家”,但喝酒时都大放厥词,说愿意死在单口的舞台上。“脱口秀”三个字火了之后,他们似乎经常被套进综艺里,或者拿出来和成名的那些演员比较,仿佛标杆就这么几个,但他们只会戏谑地觉得这没有必要。他们心气极高,脾气古怪,跟人掏心掏肺,酒喝得贼猛,情感起伏极大,男演员不在乎女朋友的安全期,只在乎自己的瓶颈期;女演员也渴望爱情,但和站上台的那一秒比起来,男朋友除了成为素材,好像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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