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澈一个跨步转身,坐到佘初白两腿上,变出两只傲然挺立的狼耳朵,和摇到模糊的大黑尾巴。
明明处于较高的位置,却一副低声下气委曲求全的神态。
含情脉脉,热烈而又暧昧的情愫在金色的眼眸中徐徐流动,惶惶不安地问佘初白:“你是不是不知道你喜欢我啊。”
“……??”佘初白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是什么人听不懂的狗言狗语??
如果说是表白,未免太过冠冕堂皇。但如果只是单纯的提问,也非常荒谬绝伦。
佘初白蹙眉盯了郎澈一眼,后者神态自若,一点也不矫揉造作,一点也不认为自己自作多情。
佘初白灰头土脸地被打败。
客观来说,“喜欢”一个人,无非就是因为外表、内涵或者经济实力。
后两项对郎澈来说都是无中生有,单论肤浅的外貌条件,郎澈的身材脸蛋,以及毛茸茸的原生配件的确很容易招来一部分人的喜欢。
但佘初白并不在其中。
但要是不“喜欢”,那他不计得失耗费在郎澈身上的时间与金钱,都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谜团。
佘初白很快给了自己一个信服的答案,将郎澈从身上薅下来,语气平静:
“我对你的喜欢,不过也就是对小狗小朋友的喜欢。”
郎澈逐渐弯下的腰杆像是被一阵风吹折了。
他抽抽鼻子,再一次抬起头,望着佘初白,委屈又笃定地说:“可是你根本就不喜欢小朋友。”
够了。不要再说了。
佘初白指尖颤动了一下。
“也不喜欢小狗。”
郎澈还是无所畏惧地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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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不可以驳主人嘴
但可以啵嘴
(天哪多少年前的老梗)
第58章 扫地出门
僻静的一处清吧,琳琅满目的酒瓶摆满了一整面墙。
五光十色的酒架对面,柳似云坐在高脚凳上,悠悠然玩着转椅:“我还是有点没搞懂哎,你到底是怎么被自己养的狗扫地出门的?”
佘初白一脸吃瘪的表情,愁闷地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扫地出门”倒不至于,只是在郎澈说出那些话后,他别无选择,只能猛地从沙发上站起身,不管不顾,裹着大冬天的冷风落荒而逃。
再跟郎澈多待一秒都会疯。
这种前所未有的多重危机,远远超过了佘初白所能应对处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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