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一直在和一个地方做官二十年,一直能够受到治下之民的支持,可见他这个人品和官风是持之以恒的。
不过,他处于满清末期的腐败环境之中,很多时候不得不随波逐流。
说起他五任楠阳知府,也是颇为叹息。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秋,顾嘉蘅以七品翰林编修调升为从四品楠阳知府。
次年,因其母病丧,丁忧归里。
咸丰元年,二任南阳知府。
咸丰三年春,顾嘉蘅之父顾槐病逝,顾嘉蘅又扶榇归里。
当时恰遇捻军起事北来,兵报火急,顾嘉蘅被清政府诏令夺情回任,是为顾三任南阳知府。这以后,顾嘉蘅曾第四次任南阳知府。
关于顾嘉蘅第五次任南阳知府的情况,百姓间流传着一个颇能反映封建社会政治腐败、官场险恶的典型事例。
当时,清朝政府推行捐官制度,即政府以官换钱,公开大卖官。
清政府虽以“捐”为名,但却行卖之实,各府州县官为捐官推销员。
“捐官”又称捐纳,是封建社会时期为弥补财政困难,允许士民向国家捐纳钱物以取得爵位官职的一种方式。
捐纳泛滥的结果,是官员腐败,贿赂公行,贪污成风。
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买一个知县要死潜六两银子,但其薪俸只有六十两银子。
为尽快拿回“捐官”钱,当事官员多会选择收受贿赂,只管捞回本钱,却无心做事。
吏治一坏,盗贼四起,严重的政治社会问题随之出现。
到清朝此风最盛.官员中就有不少是捐纳得的官。
捐纳制度在清朝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
对买官的人无任何限制,地主、商贾且不必说,连流氓、盗贼等也无一例外。
按照捐纳制度,士民不仅可以捐官,而且可以捐封典、捐虚衔及穿官服的待遇。
更大的问题还不是捐纳一个进入官场、或者享受官员待遇的等级,而是官员的换届也要捐纳。
顾嘉蘅就是遇到了这个问题。
他这个多年的知府,如果还想干的话,就需要和他们商贾一样,甚至地痞流氓去竞争,去寻找门路,捐纳银子买官。
没有办法,当时顾嘉蘅为“捐官”就去嶝州,途中借宿穰东马步衢家,希望得到老朋友的不帮助。
马步衢为清嘉庆十六年辛未科武状元、广西提督马殿甲之子。
平日,马步衢与顾嘉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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